自從雙減政策出來后,不少企業對教育板塊的業務都進行了調整 ,過程中難免會出現裁員情況的發生 ,其實在正常經營中 ,企業也偶爾會出現戰略變化 ,需要優化部分產業 ,所以裁員管理 ,已經開始成為越來越多HR的必備技能 。
裁員最怕的就是勞動風險的發生 ,那么有哪些勞動法要點是千萬要謹記的呢 ?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
2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
3、企業轉產 、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經變更勞動合同后 ,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
1、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3 、裁減人員方案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 ;
3、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4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哺乳期的 ;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
6、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2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3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 ,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值得注意的是 ,經濟性裁員只要裁員條件相關程序履行完畢后 ,用人單位通知員工且立即生效 ,用人單位只需支付員工N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并不需要支付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
1、大力推動企業與員工的共情
一定不要延遲將壞消息通知員工 。如果員工是通過謠言而不是官方渠道知曉的 ,那么公司就很難重新獲得其他員工的信任和承諾 。HR需要考慮員工馬上失業的心情 ,做好真誠的溝通準備 。
2 、提前坦誠揭露目前的公司經營狀態
如果員工在接到裁員通知之前就知曉了公司狀況不容樂觀的現狀 ,可能會因為人趨利避害的天性而為自己早做打算 ,甚至都不用公司下達裁員通知 ,就會提前遞上辭呈 ,在員工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宣布裁員消息 ,也比較容易接受,更節省了裁員時對員工長時間的解釋時間 。
3 、要及時通知戰略問題或重大決策失誤
因為企業自身的戰略錯誤或者重大決策過失導致的裁員 ,需要在不可挽回的事發之時,及時向員工傳達信息 ,員工及時了解真實情況后 ,會更容易理解企業 ,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民憤的發生 ,也能減少人心惶惶的情況發生 。
4 、逐個單獨溝通 ,給予員工充分尊重
對于被裁員的員工 ,HR要充分考慮他們的心情 ,最好一對一的與員工溝通,傳達企業的苦衷和惋惜 ,同時安撫他們的情緒 ,如果是整個板塊或者全部裁掉 ,則可以省略 。
企業裁員不僅需要講究策略 ,更需要注重執行手段 ,裁員不裁心才是關鍵 !